有關公立學校校長、教師曾任私立學校校長、教師之任職年資,於辦理或重行辦理退休、資遣或撫卹時併計年資之採計上限一案

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

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人事主任    


張貼日期: 2021-05-27 09:14:36  點閱:463


主旨: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(以下簡稱公校退撫條例)10771日施行後,公立學校校長、教師曾任私立學校校長、教師之任職年資,於辦理或重行辦理退休、資遣或撫卹時併計年資之採計上限一案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教育部110519日臺教人()字第1100014594A號函辦理。

二、查教師法第37條及私立學校法第63條、第66條規定略以,公私立學校教師互轉時,除已辦理退休或資遣之年資應予扣除外,其退休、離職及資遣年資應合併計算。合先敘明。

三、公立學校校長、教師曾任私立學校校長、教師之任職年資,於辦理退休、資遣或撫卹時併計年資之採計上限:

()查公校退撫條例第7條規定略以,校長、教師曾任私立學校編制內有給專任合格校長、教師,未核給退休金、離職給與或資遣給與之任職年資,經原服務學校覈實出具證明者,得併計其任職年資。具981231日以前私立學校年資者,其退休金、撫卹金、資遣給與基數內涵及核計最高基數,依學校法人及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(以下簡稱私校退撫條例)施行前原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、撫卹、資遣規定辦理(按,即仍有最高採計上限,核計最高基數係以總數61個基數為限【即30年】,符合增核退休給與規定者,以總數81個基數為限【即40年】);具9911日以後私立學校年資者,依私校退撫條例規定支給其個人退撫儲金專戶累計之本金及孳息(按,即已無最高採計上限)。()查公校退撫條例第15條第3項、第42條及第55條第1項規定略以,本條例施行後辦理退休、撫卹、資遣之教職員,其退撫新制實施前之任職年資,最高採計30年。連同退撫新制實施後之任職年資,擇領月退休金者,最高採計40年;擇領一次退休金者,最高採計42年;辦理撫卹者,最高採計40年;辦理資遣者,準用擇領一次退休金規定,最高亦採計42年。

()據上,公校退撫條例第15條第3項及第55條第1項已明定公立學校校長、教師任職年資之最高採計上限,爰其依同條例第7條規定,併計曾任981231日以前未核給退離給與之私立學校校長、教師年資時,退撫新制實施前年資仍最高採計30年,連同退撫新制實施後年資採計上限,亦應按所擇領之退休金種類,分別為月退休金40年、一次退休金(含資遣)42年以及辦理撫卹者40年;至如併計曾任9911日以後私立學校校長、教師年資時,因該段年資屬個人退撫儲金專戶之確定提撥制,且私校退撫條例亦無給與上限規定,爰不納入採計上限規範。

()至公立學校校長、教師於退休、資遣後,再任私立學校時,原已依法領取退休金或資遣給與年資,應與依公校退撫條例重行退休、資遣或辦理撫卹之年資合併計算,並受前開最高年資採計上限之限制。茲因公私立學校校長、教師互轉年資併計相關法規係自85104日施行,基於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,爰本規定僅限於85104日後自私立學校退休、資遣再任公立學校校長、教師者。

四、另有關公私立學校年資併計逾法定最高採計上限時之年資取捨部分,審酌教師法有關公私立學校年資併計之立法意旨,係為使教師於公私立學校互轉時年資不致流失。惟校長、教師於辦理退休、撫卹時,仍係依其最後身分所適用之退撫法律,據以採計最後身分之任職年資。有關相關年資採計之上限,現行公、私立學校退撫制度設計不同,公立學校部分,不論退撫新制實施前、後均有年資採計上限,至私立學校部分,則僅私校退撫條例施行前之年資有採計上限規範。現行於公立學校退休優先採計公立學校年資,在私立學校退休優先採計私立學校年資規定,容有檢討空間,爰參照現行公校退撫條例於退撫新制實施前、後年資併計逾年資上限者,由當事人自行取捨規定之精神,放寬為「公立學校教師辦理退休且有併計私立學校任職年資者,如併計後逾年資採計上限,其公立學校、私立學校年資採計,由當事人自行取捨;未取捨者,由審定退休案之主管機關逕以優先採計公校年資審定之」,又為公平處理年資取捨規定,配合公校退撫條例施行日期,溯自10771日生效。

五、公立學校校長、教師於10771日後退休生效且併計私立學校校長、教師年資後逾採計上限,並經本府核定優先採計公立學校校長、教師退休年資者,得於採計上限範圍內重行具結選擇採計之公、私立學校退休年資。請貴校通知符合前開規定之退休教師,於110519日起3個月內,如經當事人評估有提出變更採計年資之需要,得依退休申請程序報府提出重行審定退休年資之申請。


近月內熱門公告
  • 2025-09-22 103
      賀!本校504王苡宸同學參加114年彰化縣環境知識競賽,榮獲第九名...
  • 2025-10-07 97
      114學年度『 著色、繪畫比賽得獎名單 』
  • 2025-09-30 79
      114年9月品德之星
  • 2025-09-23 62
      轉知: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度詐騙防制宣導「教育部與內...
  • 2025-10-13 61
      彰化縣線西鄉線西國民小學 114 學年度第3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(一...
  • 2025-09-25 56
      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因應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(構)人員赴香...
  • 2025-09-30 56
      114學年上學期午餐第6周菜單
  • 2025-10-07 54
      114學年上學期午餐第7周菜單
  • 2025-10-01 39
      行政院訂定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(構)學校公務人員違...
  • 2025-09-26 35
      《轉知》本縣114年度慶祝教師節表揚大會受獎人員相片檔連結,請...
  • 2025-10-03 34
     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114年9月18日修正發布
  • 2025-10-09 31
      「中華民國115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」,請同仁下載使用
  • 2025-10-01 31
      轉知:國防部114年全民國防教育「網際網路有獎徵答活動」
  • 2025-10-07 29
      具有--職前曾任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並經依106年5月26日修正後師...
  • 2025-10-08 29
      「2025台灣設計展在彰化」系列活動
  • 2025-10-13 29
      114學年上學期午餐第8周菜單
  • 2025-09-27 28
      轉知:教育部拍攝『國家防災日地震宣傳影片』
  • 2025-10-13 27
      轉知:「2025鹿港四季紅秋收系列活動-『變裝總動員:搞怪來報到...
  • 2025-10-02 27
      因應樺加沙颱風外圍環流帶來豪大雨,造成花東地區重大災情,依「...
  • 2025-09-26 26
      交通安全宣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