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110年6月30日訂定發布「公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發補助要點」,並自110年7月1日生效,請查照。
說明:依據彰化縣政府110年7月6日府人給字第1100229945號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6月30日總處給字第11040006462號函辦理,並檢送行政規則、總說明、逐點說明各1份。
轉知發布「公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發補助要點」,並自110年7月1日生效
張貼日期: 2021-07-07 09:53:59 點閱: 461 (1457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