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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修正「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」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人事主任

張貼日期: 2019-11-07 19:33:57 點閱: 785 (164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說明:
一、依據彰化縣政府108年11月5日府人考字第1080391264號函轉行政院108年11月4日院授人培字第1080047086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送修正「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」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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