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依據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0年10月28日原語認字第1100002144號函辦理。
2.為鼓勵原住民學生踴躍參與「110年度第2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」補助交通、住宿及工作費。
3.檢附實施計畫乙份。
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及本基金會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「110年度第2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補助交通、住宿及工作費實施計畫」
張貼日期: 2021-11-02 09:06:08 點閱: 380 (1738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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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依據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0年10月28日原語認字第1100002144號函辦理。
2.為鼓勵原住民學生踴躍參與「110年度第2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」補助交通、住宿及工作費。
3.檢附實施計畫乙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