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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「彰化縣推動數位學習表現優異教師獎勵原則」1份,請本校同仁持續協助推動數位學習,倘有符合獎勵原則的教師請知會資訊組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資訊組長

張貼日期: 2023-06-09 08:19:43 點閱: 795 (2814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轉知「彰化縣推動數位學習表現優異教師獎勵原則」1份,請本校同仁持續協助推動數位學習,倘有符合獎勵原則的教師請知會資訊組。 的代表圖片

一、彰化縣政府依據教育部核定「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」112年中小學實施計畫辦理。

二、該獎勵辦法將持續辦理,鼓勵本校同仁踴躍推動,造福學子,提升教學效能,並為校爭取榮譽。

三、旨揭原則係為表揚各校於數位教學有貢獻之優良教師,倘符合四項推薦條件其中一項(含)以上,學校得於每學年結束1個月內召開會議,確認名單,並檢附相關會議紀錄,並透過教育處敘獎名冊填報系統,依推薦條件填寫,完成填報後下載紙本核章,將建議獎勵名冊及佐證資料,逕送(寄)縣網中心。

四、請注意務必提供佐證資料,本縣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審核通過後,將製發縣府獎狀1張。

五、如有未盡事宜,請逕洽縣網中心蔡技佐。

六、填報平台:前往相關連結網站 (另開新視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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