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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-彰化縣政府菸酒法令宣導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訓育組長

張貼日期: 2023-10-20 14:16:16 點閱: 948 (3043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1.旅客自國外或機場免稅商店購買之菸酒品,只能自用或饋贈,不得販賣,違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。
2.菸酒法令影片連結前往相關連結網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