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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應最高行政法院110年度上字第19號判決意旨,配合修正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至第11款、第15條第1項規定解聘且終身或一定期間不得聘任為教師之核准作業程序一案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人事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4-04-25 14:47:08 點閱: 301 (3304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1.因應最高行政法院110年度上字第19號判決意旨,配合修正主管機關依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至第11款、第15條第1項規定解聘且終身或一定期間不得聘任為教師之核准作業程序一案

2.最高行政法院 110年度上字第19號判決 修正教師解聘案件作業流程 2024.1.4 懶人包,詳如附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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