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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年度資深優良教師獎勵,屆滿20.30年名單,如有遺漏部分請洽人事室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人事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6-01-15 11:54:23 點閱: 228 (4262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一、 依據「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 「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」相關規定略以:
(一) 第2點:每年7月31日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屆滿10年、20年、30年、40年,成績優良者,於每年教師節分別致贈獎金。
(二) 第8點第4項:縣(市)立學校及縣(市)轄區內私立國民中學以下學校,由學校負責審查,列冊報各該縣(市)政府核定致贈獎金。
三、 115年度資深優良教師獎勵,年資計算至115年7月31日止,

1.屆滿30年:李鴻昌主任,黃志增主任、廖俊淵組長、柯青秀導師 2.屆滿20年:黃信嵐主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