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6-01-15 11:54:23 點閱:16
| 一、 | 依據「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」辦理。 |
| 二、 | 「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」相關規定略以: |
| (一) | 第2點:每年7月31日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屆滿10年、20年、30年、40年,成績優良者,於每年教師節分別致贈獎金。 |
| (二) | 第8點第4項:縣(市)立學校及縣(市)轄區內私立國民中學以下學校,由學校負責審查,列冊報各該縣(市)政府核定致贈獎金。 |
| 三、 | 115年度資深優良教師獎勵,年資計算至115年7月31日止, |
1.屆滿30年:李鴻昌主任,黃志增主任、廖俊淵組長、柯青秀導師 2.屆滿20年:黃信嵐主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