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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修正「教師請假規則」部分條文及「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」第4條、第6條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人事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0-07-01 15:18:30 點閱: 1591 (564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「教師請假規則」部分條文及「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」第4條、第6條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6月28日以臺教人(三)字第1090081629B號及1090081629C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(含法規條文)1份,請查照。

(彰化縣政府109年7月1日府人考字第1090226937號函轉教育部109年6月28日臺教人(三)字第1090081629F號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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