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自109年7月17日起更名為「懲戒法院」,請查照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人事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0-07-10 15:48:51 點閱: 1211 (593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說明:中華民國109年6月10日總統公布之懲戒法院組織法(原名稱為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),業經司法院於109年6月15日以院台廳司一字第1090016923號函核定自同年7月17日起施行。

(彰化縣政府109年7月9日府人考字第1090239351號函轉公務員懲戒委員會109年7月7日臺會文字第1090000340號函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