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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有關教師於聘任前發生得依教師請假規則規定給假之事實,於聘任後如何核給事宜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人事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0-12-25 10:33:37 點閱: 1334 (另開新視窗)


說明:
一、依據彰化縣政府109年12月24日府人考字第1090473655號函轉教育部109年12月23日臺教人(三)字第1090150021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及附表各1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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